第五輪 / 第十八單元 / 上站測讀版
好人的我
這段在說什麼
第十七分重新問第二分的發心問題,但這次是回頭清算「誰在發心」。經文把燃燈佛、如來所得、一切法、菩薩、莊嚴佛土全部拉回來,最後集中到兩個很漂亮也很危險的句子:「我當滅度眾生」「我當莊嚴佛土」。
相應《金剛經》原文
「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當生如是心:我應滅度一切眾生;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」
「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」
「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。」
「若菩薩作是言:我當滅度無量眾生,則不名菩薩。」
「若菩薩作是言:我當莊嚴佛土,是不名菩薩。」
逐句細讀
十七|究竟無我分|發心者與兩個我當
PLS:P:「者」呼叫占據位置/「S / S = S barred」|L:發心者、有法得、如來者、一切法、大身、菩薩、莊嚴佛土、無我法|S:善男子善女人發心,被推到菩薩位置;菩薩不能占住兩個「我當」|N:第十七分不是重複第二分,而是回頭清算誰在發心、誰在得法、誰在當菩薩。
第十七分一開頭,須菩提把第二分已經問過的問題重新提出來:「世尊,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云何應住?云何降伏其心?」這一次,佛回答時有點不一樣:「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當生如是心。」
首先可以注意,第十七分突然大量出現的「者」字,功能是把整句話收束起來,變成某個可以被指出來、被占據的位置。每一個「者」都不一樣,每一次都要看它把哪一個位置,還有哪一個占據者呼叫出來。
這裡的「者」在呼叫善男女占據「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」這個位置。他們是一種道德行動的主體:「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」。
接著經文說: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」這裡的「者」在呼叫善男子、善女人占據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」這個位置。
接著才問:「何以故?」這裡問的是:為什麼善男子、善女人要占據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」這個位置?答案是: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則非菩薩。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、展開滅度一切眾生行動的善男子、善女人,不會因此自動成為菩薩。他們只有在行動上堅持「滅度一切眾生已」,卻又在心態上踩穩「無一眾生實滅度」,才能被稱之為菩薩。換言之,也就是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,才是菩薩;否則,「即非菩薩」。
接著經文又問:「所以者何?須菩提,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」這裡的「者」呼叫的是「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」這個位置。第六分已經講過:「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」所以這裡很簡單:有法,就是有四相;有四相,就不是菩薩。
接下來經文把問題推到如來身上: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?如來於然燈佛所,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?」須菩提回答:「不也,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,佛於然燈佛所,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佛接著說:「如是,如是。須菩提,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然後經文往下推:「須菩提,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。」這裡「者」指出的是:如來去占領「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」這個位置,然燈佛就不會授記。相反地,正因為「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,然燈佛才與我授記,說:「汝於來世,當得作佛,號釋迦牟尼。」
何以故?這裡問的是:為什麼如來如果占領「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這個位置,然燈佛就不與他授記;反而是他「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,然燈佛才與他授記?
經文的回答是:「如來者,即諸法如義。」如來「者」就是如來所占領的這個叫如來的位置,這位置就是從「諸法如義」來理解,哪個義?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因此,「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須菩提,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但是「實無有法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那要怎得?
經文回答:「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於是中無實無虛。」也就是說,如來確實有「所得」,但是這個所得不能被說成有一個實在的法被佛取得,所以「無實」;也不能被說成根本沒有得、只是空話,所以「無虛」。得,是在無實無虛裡面得。
如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一個實法,佛法就會被鎖在某一個可以取得的法裡;可是前面已經說「實無有法得」。如果只是什麼都沒有,一切法又全部落空,也不能說佛法。所以在「無實無虛」之中,佛法不是某一個可取得的實法,也不是什麼都沒有。正因為如此,如來才說:「一切法皆是佛法。」
經文馬上說:「須菩提,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」這裡的「者」呼叫的是被佛所言這個行為所占領的「一切法」這個位置。它被放入「S / S = S barred」公式:「一切法」/ 一切法 = 一切法 barred。
上面剛說:「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」放進公式:「一切法」/ 一切法 = 一切法 barred。接著佛要求須菩提把「大身」也放進這公式:「人身長大,則為非大身,是名大身。」佛接著說:「菩薩亦如是。」也就是再用同樣方式處理「菩薩」:菩薩即非菩薩,是名菩薩。
這裡為什麼需要先用「大身」作為轉折例子,目前不清楚。感覺經文似乎也可以直接用菩薩舉例;除非「大身」和「菩薩」之間還有某種關係,但這個關係目前不明,所以正文暫時不強解。
後面接著說:「若作是言:我當滅度無量眾生,則不名菩薩。」這裡的「不名菩薩」,對照的是前面的「是名菩薩」。要能「是名菩薩」,菩薩就不能只是「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」,還要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」。只願意承擔「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」,就不名菩薩。
接著經文問:「何以故?須菩提,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」為什麼願意承擔「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」,就不名菩薩?前面說過了,只有這樣不夠,因為發心的善男子、善女人還得要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」;在這裡,它表述為:「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」
如果不能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」,那就「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」。是故佛說:「一切法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。」
註釋:如何處理「法」和四相的關係,這邊的關連性不是太明確,我們只能先猜。第十七分前面已經說過: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則非菩薩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,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」第六分也講過:「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」所以這裡至少可以先保留一個讀法:只要還有「法」可以被占據,四相就會回來;四相一回來,就不能名為菩薩。
這裡有兩個佛說:「若菩薩作是言」,可以當作第十七分的總結。
首先,菩薩若作是言:「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」,則不名菩薩。這是回顧前面已經講過的,善男子、善女人發心以後,不能只靠「我應/我當滅度一切眾生」就自動成為菩薩;還要有這個境界: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」如果不能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」,那就「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」。是故佛說:「一切法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。」
第二個,菩薩若作是言:「我當莊嚴佛土」,也是不名菩薩。這也是舊例子,所以經文說:「如來說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」
因此,若菩薩作是說:
A) 我當滅度眾生
B) 我當莊嚴佛土
則不名菩薩。
因為菩薩:
A) 眾生滅度已而無眾生實滅度
=滅度眾生即非滅度,是名滅度
B) 莊嚴佛土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
=莊嚴佛土已而無佛土實莊嚴
菩薩不要這兩個「我當」。所以「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」。
幹話|第十七分在罵好人
第十七分最機車的地方,是壞人根本不太會被它罵到。壞人說:「我要爽、我要贏、我要佔有。」這種我相太粗,沒什麼技術含量,反而好抓。真正難抓的是好人的我相。它不說我要害人,它說我應該幫人;它不說我要佔有世界,它說我當莊嚴佛土;它不說我要成就我自己,它說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
所以這一分不是在罵那種沒聽課的人。沒聽課的人還在滑手機,根本沒進場。會被打中的,是一路聽到這裡的好學生。他前面聽懂了一點,感動了一點,開始覺得自己應該發心、應該承擔、應該受持、應該為人說、應該滅度眾生、應該莊嚴佛土。結果第十七分回頭就是一巴掌:你看,你的「我當」出來了。
這就是它嚴格的地方。它不是說做好事錯了,也不是說不要救眾生、不要莊嚴佛土。它只是說:只要這件事被你講成「我當」,那個菩薩小劇場就搭起來了。眾生成了你要救的眾生,佛土成了你要莊嚴的佛土,責任成了你的姿勢,願力成了你的角色設定。這不是壞心,但已經是戲。
所以第十七分真正拆的,不是惡念,而是善念裡最漂亮、最精緻、最難聞到臭味的我相。壞人的我很臭,大家都聞得到;好人的我會噴香水,還會講道德、講責任、講奉獻、講眾生。第十七分就是專門拿刀去割這個地方。它不是等你變壞才打你,而是在你最像好人、最像菩薩、最像要為世界做事的時候,問你一句:你是不是又把自己放上去了?
補註:
註一:「者」字
第十七分突然大量出現「者」字。這裡的「者」不是普通語尾,而是把前面的動作、名稱或整句話收束起來,變成一個可以被指出、也可能被占據的位置。本分至少要注意幾個位置:「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」、「一眾生實滅度者」、「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」、「如來者」、「莊嚴佛土者」、「通達無我法者」。每一個「者」都要看它到底呼叫出哪一個位置,以及哪一種占據者。
註二:第六分「取法相」與四相
第六分已經說過:「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」所以第十七分幾次說「實無有法」,都可以回看第六分。這裡的關係不是每一步都明講,所以正文不宜講太死;但至少可以保留這個讀法:只要還有「法」可以被占據,四相就會回來;四相一回來,就不是菩薩。
註三:第七分「無有定法」
第七分已經說過:「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」第十七分的幾個句子可以接這條線:「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」、「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、「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」。也就是說,發心、得法、名為菩薩,都不能靠一個固定的「法」來成立。
註四:然燈佛授記
然燈佛是釋迦牟尼佛過去世受記成佛時遇見的佛。這裡不必展開佛傳故事。正文重點不是然燈佛故事本身,而是經文如何用「有法得」與「實無有法得」來處理授記:如果如來占據「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的位置,然燈佛反而不與他授記;正因為「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,授記才成立。
註五:第十分「大身」
第十七分突然出現「人身長大」,可回看第十分:「譬如有人,身如須彌山王。」須菩提答「甚大」,佛說「非身,是名大身」。第十七分這裡再次讓「大身」進入「S / S = S barred」公式:「大身」/ 大身 = 大身 barred。不過,經文為什麼在這裡先放「大身」作轉折,目前不強解,只標出它回收第十分材料。
註六:第十分「莊嚴佛土」
「莊嚴佛土」也是舊例子。第十分已經說過:「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」第十七分再把它叫回來:「我當莊嚴佛土,是不名菩薩。」也就是說,不只是「我當滅度眾生」不名菩薩;連「我當莊嚴佛土」也不名菩薩。莊嚴佛土同樣要進入「S / S = S barred」公式:「莊嚴佛土」/ 莊嚴佛土 = 莊嚴佛土 barred。
註七:「無我法者」
最後一句應作:「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」這裡不是說菩薩取得一個叫「無我法」的新法。如果這樣讀,又會變成「有法者」。它應該接前面兩個「我當」來看:菩薩不要占據「我當滅度眾生」與「我當莊嚴佛土」這兩個位置,所以才說「通達無我法者」。
註八:校字
本節工作稿中「滅渡」應統一校為「滅度」。最後一句應校為:「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」,不是「如來說明是真菩薩」。
第二分那個問題又回來了:發心以後,云何應住,云何降伏其心?
但現在已經不是新生入學。前面十幾章的機器全部跑過一輪,所以這次不是問「怎麼做好事」,而是追問:到底是誰在做好事?
第十七分特別愛用「者」。發心者、得法者、如來者、菩薩。每一個「者」都像在地上畫一個位置,然後問:誰要站進去?
最危險的不是「我要害人」。那種我太粗了。真正麻煩的是:「我應該幫人」「我應該救度眾生」「我應該建設一個更好的世界」。
這些都可能是真的善意,而且經文沒有取消行動。它甚至明講:「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。」問題在下一句:
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」
行動要做到底,但主體不能趁機把位置佔走。
所以後面才會出現兩個「我當」。第一個:「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」第二個:「我當莊嚴佛土。」聽起來都超正面,拿去寫計畫書甚至可以得高分。
偏偏經文說:這樣不名菩薩。
不是因為不該度眾生、不該莊嚴佛土,而是因為那個「我當」把行動收成了救世者的位置:我來救、我來建、我來把世界變好。
第十七分最機車的地方就在這裡:它不太理壞人的我,專門追殺好人的我。壞人的我很明顯;好人的我躲在責任、犧牲、使命、改革、建設、慈悲裡,還常常非常合理。
所以「無我」在這裡不是叫人退場。相反,是你仍然要行動,但不能讓行動變成你的王位。
最難拆的從來不是「我是壞人」。是「我是一個很好、很有責任、很應該替大家做點什麼的人」。